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乡镇机构改革后,着力调整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切实强化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每个村确定一名食品安全协管员,督促商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增强意识。充分利用村广播、led显示屏、“小手拉大手”等进行多视角宣传,建立食品安全qq群、微信群,定期推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展示食品安全工作成果,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营造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坚持常态化、动态化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与镇综合信息办、社事办、农文旅办等组成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提升辖区生产经营户的安全生产及经营意识。(米仓山镇 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