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人社发〔2022〕2号)中第(二)点:“促进稳定就业。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通过企业申报、县就业中心复核、县人社局审核,2025年符合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企业1家,补贴资金10000.00元。现将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9日。如有异议,请向县人社局反映,电话0839-4202047,0839-4222255。
附件:2025年旺苍县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用工花名册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