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25)第262号
2025/10/27 2:51:15 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首次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权利人

登记类型

位置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土地面积(公顷)

建筑面积


备注

1

旺苍县龙凤镇龙凤村三社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首次登记

龙凤镇龙凤村三社

510821200200ja25001w00000000

81.2355

/


2

旺苍县龙凤镇龙凤村五社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首次登记

龙凤镇龙凤村五社

510821200200ja25002w00000000

40.1366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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