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2025第264号)
2025/10/28 11:46:48 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平方米)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1

王令菊

李才新

2011031400114

房屋所有权

嘉川镇红旗村水泥厂

/

69.21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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