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2025第265号)
2025/10/28 14:08:55 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因原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补发不动产登记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公告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补证。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证书号(单元号)

坐落

面积

备注

土地使用权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1

苟本志、许国秀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川(2022)旺苍县不动产权第0062697号

旺苍县嘉川镇胜利村

73.59

110.72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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