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发出的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伟大号召,根据《关于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的令》(四川省总河长令第4号),按照《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推进2025年幸福河湖建设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5〕8号)、《广元市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插江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广总河长办发〔2025〕3号)和《旺苍县总河段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2025年度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旺总河段长办发〔2025〕5号)要求,全面推动插江(旺苍县段)市级幸福河建设。经县级自评,插江(旺苍县段)符合申报市级幸福河的各项条件,拟申报为2025年度市级幸福河,现予以公示。
旺苍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