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原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补发不动产登记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公告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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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证书号(单元号) |
坐落 |
面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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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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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雷军、崔碧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旺房权证2011042100160号、旺(变)国用(2014)第0400号 |
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 |
12.34 |
10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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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