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首次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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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登记类型 |
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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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昝绍禄、昝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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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
旺苍县嘉川镇大树村 |
510821100206je10001l00000001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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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