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2025第286号)
2025/11/25 16:26:42 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因原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补发不动产登记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公告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补证。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亩)

1

侯恩双、陈芳兰、侯建平、侯晓英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旺府林证字(2009)第2107010241号

高阳镇崔河村一社

2.00





自留山经营

8.00

-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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