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2025第298号)
2025/12/4 16:17:02 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因原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补发不动产登记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公告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补证。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证书号

(单元号)

坐 落

面 积

备注

土地使用权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1

孙霞、何东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10821102202gb01158f00010003

旺苍县木门镇街道

164.76

156.38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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