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2025第305号)
2025/12/15 15:40:24 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因原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补发不动产登记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公告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补证。

序号

不动产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亩)

1

旺府林证字(2009)第2130060192号

向秀芳

自留山经营

旺苍县盐河镇

12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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