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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 5108210200000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旺苍县东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红岩亲水栈道)建设项目拟启动征收你社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旺苍县东河镇红垭村四社。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8.64亩(其中:其他农用地1.55亩,未利用地7.09亩)。
二、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用于旺苍县东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红岩亲水栈道)项目建设。
三、拟征收单位:旺苍县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一)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安排。补偿登记内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补偿登记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7日。
(二)征收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的安排。补偿登记内容:征收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补偿登记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7日。
五、其他事项:启动土地征收部门: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咨询电话:0839-4209591。公告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7日。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