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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 51082102000002号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理清工作思路,增强行动自觉。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紧感和使命感,扎实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真重视、真落实、真推进。
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健全和完善镇村协调联动机制,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向基层延伸、向村社延伸,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管理体系,建立“无缝对接、全域覆盖、联动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后勤保障。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投入、群众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将治理工作运行及设施设备资金、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费用纳入财政预算,通过政府奖补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化运营。坚持“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探索建立垃圾处理付费制度,提升村居民付费后的监督、保护意识。
四是强化督查问责。充分履职尽责,做到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镇治理办将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日常检查,不定时开展督查暗访,定期通报、限时整改。(龙凤镇 孙梦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