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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镇三举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

发布机构:龙凤镇 发布时间: 2021-09-28 11:15 字体: [ ]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国土所、财政所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分管副镇长牵头,镇国土所负责指导业务开展,各村负责全面实施。同时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支持力度,及时解决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确保房屋质量。农村危房改造分自建和统建方式。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采用统建方式的,由各村和施工单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镇、村两级加强对房屋质量的监管和指导,认真落实“五个基本”要求。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超范围承揽农房建设的行为。

三是严格督促检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竣工,需经过镇、村两级完成验收,按要求做好报账资料。各村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同时将成立督查专班不定时对各村农村危旧房改造现场进行督促检查,对不按程序开展此项工作或进度缓慢的村予以通报,并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严格逗硬奖惩。(龙凤镇  何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