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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 51082102000002号一是强化日常宣传。通过召开乡村干部工作会、村民坝坝会、张贴宣传单、悬挂标语、微信转载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烧要求、主动参与禁烧工作,坚决杜绝秸秆露天焚烧、场镇沿街生火取暖等行为,大力营造良好的禁烧氛围,确保辖区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二是强化常态巡查。成立由乡纪委、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组成的巡查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交叉巡查、重点路段巡查和重点区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细致地督查各村禁烧责任落实情况,实行常态巡查、每日上报、定期通报,确保问题发现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监督问效。将秸秆禁烧工作继续纳入乡村干部和各村年度目标绩效考评指标,纳入干部纪律作风整顿的重要内容,对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滞后的村和开展监管巡查不力的个人,由乡纪委牵头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务实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