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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10月第二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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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
相对人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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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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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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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罚款
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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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决定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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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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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四川横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91510107777498274M |
旺综执处
〔2022〕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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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城市的工程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士应当及时清运;临街工地应当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 2022年10月20日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公司在东河镇普陀路人行道、紫金小区北门人行道、民乐巷人行道,未按规定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第七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
罚款贰仟
伍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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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
2022/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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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11510722MB
1722153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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