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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 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3-01-09 11:51 字体: [ ]

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  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县政府办 县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我县抢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机遇,坚持统筹推进,鼓励先行先试,积极探索“1+6+6”整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模式,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推动全县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创建全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示范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2022年,全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1405.39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均收入达40.23元,位居全市前列。

一、健全“一套体系”,夯实发展平台。督促指导全县两项改革后的220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登记赋码,并为其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赋予其特别法人资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11345”管理体系(即:完善1个组织章程、健全1个组织阵地、建强3个治理机构、明确4项基础职能、建立5新经济组织)。一是完善1个组织章程。制定出台了《旺苍县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工作方案》,指导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7个1”标准(即:命名1个标准名称、载明1处详细住所、推选1名法定代表、清查1本集体资产、明确1套成员准则、设立1套治理机构、规范1套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确立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纲领和行动准则。二是健全1个组织阵地。督促指导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按照“5个1”标准[1间办公室、1套章程制度、1本成员名册、1本资产台账、1本股份(份额)台账],进一步规范了组织建设和内部管理机制,并统一命名为“XX县XX乡(镇)XX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实现了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管理。三是建强“3个”治理机构。督促指导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要求,规范成立了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治理机构,其中成员(代表)大会行使“1选、1议、3批、5定”职权,理事会行使“1+8+N”职权,监事会行使建议、提议、监督、协助审计等职权,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日常管理和执行日常监督。四是明确“4项”基础职能。出台了《旺苍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指导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履行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4项基础职能,有力确保了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经营权和享有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五是建立“五新”经济组织。积极探索建立以新的法人形态参与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新的所有形式确保成员共享财产权利、以新的产权关系加强资产管理、以新的治理结构规范内部运营、以新的分配方式拓宽成员增收渠道的“五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资格和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切实促进农村集体经济规范运营、持续增收、长效发展。2022年以来,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累计承接项目28个,为村集体经济创收164万元。

二、把准“六个抓手”,筑牢发展根基。指导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牢牢把握能人培育、业态培育、项目支撑、盘活“三资”、专题培训、政策扶持“六个抓手”,切实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抓实能人培育,强组织。通过村支部书记兼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干部交叉任职、发展党员和储备干部向致富能人倾斜等多种方式,进一步选优配强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切实打造村集体经济发展“头雁方阵”。同时,大力开展“壮苗行动”,通过选聘集体经济职业导师、组建“导师帮带团”、积极招引乡土人才等多种方式,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引入强大外援力量。2022年以来,全县共选聘集体经济职业导师1名,组建“导师帮带团”7支、集体经济顾问团3个,帮助991名返乡优秀农民工成为当地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带头人,为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二是抓实业态培育,兴产业。紧紧围绕全县“1+3”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体系规划布局,大力推广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3精准+3补助”模式(“3精准”即项目选择精准、品种挑选精准、产区遴选精选;“3补助”即关键对象补助、关键环节补助、关键时期补助),通过项目资金扶持、择优奖补等方式,进一步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带动全县农业特色产业提质增效。2022年以来,全县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9家,其中国家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家、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家、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3家,带动6.59万名农户新发展蔬菜2800余亩、水果1.1万余亩、茶叶1.2万余亩、道地药材7800余亩、生猪3.7万余头、肉牛羊6500余头(只)。三是抓实项目支撑,夯基础。充分发挥项目的引擎带动作用,加大中省资金等各类项目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重点用于村集体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冷链物流配套等方面,全面夯实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根基。2022年,全县累计整合项目资金1443万元,实施村集体经济产业园巩固提升项目40个,新(改)建道地药材、特色水果等基地9500余亩,新发展天麻50万棒,新建农产品初加工厂4处;累计争取中省扶持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资金4800万元,用于48个村发展村集体特色产业,新建种植基地5000余亩、畜禽养殖基地22.9亩、农产品初加工基地30处、农产品交易平台17个。四是抓实潜能挖掘,活三资。采取便民服务提升一批、公益事业改造一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一批、市场运营开发一批“四个一批”的方式,充分挖掘村集体资源资产潜能,积极盘活村集体资金、资源和资产,切实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2022年以来,全县累计盘活利用村集体闲置资产面积1.87万平方米、闲置资源280亩,盘活率分别达94.5%、97.3%,有效带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增收65万元。五是抓实专题培训,活人才。针对村集体经济管理人员缺乏经营能力等问题,以乡村基础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基本会计人员选配和专业技术培训为重点,采取高素质农民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特邀专家培训等方式,积极组织乡镇专职人员、集体经济发展专干、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开展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水平和开展各类经济活动的能力。2022年以来,累计组织开展各类村集体经济发展管理培训6场次2700余人次,并邀请农业农村部专家围绕“什么是新型集体经济、新型集体经济的特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对县、乡(镇)、村三级458名干部开展了深入系统培训,切实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能力。六是抓实政策扶持,强保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旺苍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旺苍县肉牛羊发展五年方案》《推进米仓山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全链条百亿产业集群的意见》《旺苍县茶产业发展扶持措施十五条》等政策文件,在项目资金分配、审批手续办理等方面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强力政策保障。2022年以来,依托产业政策扶持,全县新建黄茶基地1万亩、绿茶基地3000亩,培育肉牛羊养殖专业村3个,新(改)建圈舍1.5万平方米、加工仓储用房2000平方米。

三、聚焦“六大关键”,保障发展有序。打破传统思维,突破传统模式,坚持集体成员所有、市场主导、先行先试的原则,聚焦股份分配、资产监管、资产经营、组织管理、服务功能、典型培育“六大关键”,创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一是合理分配股份。在全县大力推行“统一股份量化”和“A(原村股份)+B(新村股份)”2种股份量化模式,严格对重新认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开展股份量化,将土地所有权以外的集体经营性资产以份额形式量化到全体成员,实行1人1股,有力保障了集体所有不动产和动产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二是强化资产监管。坚持“村财乡代管”原则,进一步优化完善“三资”财务管理程序,在乡镇设立“村财乡代管”工作机构,落实分管负责同志1名、工作人员2名,在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设报账员1名,统筹抓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组织运行、日常监管等工作,有力保障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报账机制规范有序运行。同时,制定出台了《旺苍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清查核实等管理制度,并大力推行拟定方案→公开遴选→公开公示→签订合同等资产民主决策使用8步工作法,切实巩固集体资产“所有权”、放活集体资产“使用权”、保障集体资产“收益权”,进一步推动全县农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三是创新经营模式。一方面,将村集体资产、资源通过合作经营、投资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交由市场主体经营,实现村集体经济“村企联营”;另一方面,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村集体产业发展就近就业务工,实现“村户联动”,切实促进村集体和农户“双增收”。2022年以来,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通过股份合作、自主经营、租赁经营、服务创收等方式实现收入632.42万元、154.98万元、559.26万元、47.51万元,累计带动3万余户农户实现户均增收5200元。四是规范运营管理。建立“清家底+建专账+集体议+公开晒+离任审”五位一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即建立年度资产清查核实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实行村级财务独立会计核算制度;建立涉及村级财务重大事项、资产处置、利益分配集体审议执行制度;实行资产状况、财务收支、债权债务、收益分配、预决算执行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村级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大力推广使用村集体“三资”综合监管平合,有效实现了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流程化和规范化。2022年以来,村集体“三资”综合监管平台累计监管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入462笔1405万元,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发生财务管理违规违纪事件。五是增强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完善村集体经济反哺机制,每年提取村集体经济收益的5%用于纠纷调解、公益慈善等村级社会事业支出,并将道德积分与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奖励挂钩,从农村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不少于10%的“文明引导资金”,奖励道德积分排名靠前的群众。2022年以来,累计提取90万元对全县1800余名群众给予了奖励,并修缮公益设施60余处,慰问困难群众230人次。六是培育典型样本。在白水镇勇敢村、东河镇南风村、嘉川镇寨梁村等25个具备资产、资源、区位等发展优势的村,积极开展“抓基础、创典型、挖特色”典型样本培育行动,通过“先走一步”的方式,为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提供示范标杆和发展模式。据统计,2022年,25个试点村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496.17万元,村均收入为非试点村村均收入的4.2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