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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
| 彭首贵 | 旺农(渔政)罚〔2023〕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 2022年7月6日,当事人使用2个 “地笼网”到旺苍县大德镇燎原村4组马家河自然水域捕捞水产品。2022年7月7日,当事人收网时被旺苍县公安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现场查获捕捞的小鱼207条(黄辣丁56条,小鲫鱼24条,小火烧板16条,麻条鱼111条),净重0.95千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罚款 | 处罚款2000元 | 0.2 | 2023/4/23 | 2099/12/31 | 2024/4/22 |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 11510722008466382N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