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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旺苍县林业局行政处罚信息(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旺苍县宝润石材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10821M A62570737 |
高名杰 | 旺林罚决字2023〕第02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属坏林地案 | 2022年8月,旺苍县宝润石材有限公司在水磨镇火花村四社采矿时产生的弃石堆放在矿区南侧平台上,因大雨冲刷,弃石滑落至南面坡下,导致相邻的水磨镇春笋村小地名“高口垭湾里”林地毁坏。经现场勘验、检查,旺苍县宝润石材有限公司毁坏林地0.0306公顷,地类为灌木林地,森林类别为重点商品林地,保护等级为三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 罚款;其他—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 |
1.责令停止毁坏林木、林地的违法行为 2.处毁坏林地恢复植被所需费用(306平方米×12元/平方米=3672元)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306平方米×10元/平方米=3060元)1倍的罚款,共计6732元。 |
0.6732 |
2023 /6/15 |
2099 /12/31 |
2024 /6/15 |
旺苍县林业局 |
115107220 08466390H |
| 四川贤众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10821 MA67PNMH2A |
李仕勇 | 旺林罚决字2023〕第03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属坏林木、林地案 | 2021年至2022年8月,东河镇金石村二组小地名“杜家坡”因雨水冲刷山体滑坡,泥石冲灌至位于山脚下的四川贤众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厂区内,并造成其车间及设备损坏。四川贤众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排危,导致林地及林地上的林木毁坏。经现场勘验、检查,四川贤众新型墙材有限公司毁坏林地0.0501公顷,地类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为国家二级公益林地,林种为防护林,优势树种马尾松,株数23株,蓄积1.9立方米、出材1.2立方米,保护等级为二级;毁坏0.1638公顷林地上的林木68株,地类为乔木林地,其中,重点商品林0.0510公顷,林种为经济林,优势树种为桃树,株数为17株;国家二级公益林地0.1128公顷,优势树种为马尾松,株数为51株,活立木蓄积4.2立方米、出材2.7立方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其他—补种 |
1.责令停止毁坏林地的违法行为; 2.责令于2023年10月31日前对毁坏林地恢复植被,补种毁坏林地上的林木83株三倍的树木249株; 3.处毁坏林地恢复植被所需费用:公益林乔木林地501平方米×20元/平方米=10020元1倍的罚款,小计10020元;处毁坏林木价值(公益林地马尾松400元/立方米×2.7立方米=1080元和经济林桃树60元/株×9株=540元)五倍的罚款,小计8100元,共计18120元(大写:壹万捌仟壹佰贰拾元整)。 |
1.8120 |
2023 /6/21 |
2099 /12/31 |
2024 /6/21 |
旺苍县林业局 |
1151072200 8466390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