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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四川朝岳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10821 MA68B9 EB9R |
陈开发 | 旺林罚决字〔2023〕第03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属坏林地案 | 2020年10月,四川朝岳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旺苍县天星镇云峰村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集中安置区建设时,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天星镇云峰村小地名“烧香咀”擅自采石采土对安置点进行换填,导致林地、林木毁坏。经现场勘验、检查,四川朝岳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毁坏林地0.1571公顷,地类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地,保护等级为四级,林种为用材林,毁坏林地上的林木94株,优势树种桦木,起源人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 罚款;其他—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 |
1.责令停止毁坏林地的违法行为; 2.责令于2023年10月31日前对毁坏林地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3.处毁坏林地恢复植被所需费用 (商品林乔木林地1571平方米× 10元/平方米=15710元) 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 (1571平方米×10元/平方米=15710元) 1倍的罚款,共计31420元 (大写:叁万壹仟肆佰贰拾元整)。 |
3.142 |
2023 /6/25 |
2099/ 12/31 |
2024 /6/25 |
旺苍县林业局 |
115107 220084 66390H |
| 旺苍县高阳镇温泉村村民委员会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5451082 1ME1323 611F |
周成华 | 旺林罚决字〔2023〕第03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属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 2019年9月,高阳镇温泉村村民委员会为了进一步做好护林防火工作,申请修建温泉村二社李家坪至五社廖家院子护林防火通道。小地名“廖家院子”林地未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于2020年10月至12月期间实施擅自开挖修建道路,及边坡废弃物滑落毁坏林地上的林木。经现场勘验鉴定:修建路基未批先占使用林地0.3136公顷,其地类为乔木林地,林种为防护林,森林类别为国家二级公益林地,毁坏林地上活立木217株,计蓄积4.4立方米,出材1.9立方米;边坡废弃物滑落毁坏1.9328公顷林地上的林木1430株,计蓄积22.7立方米,出材7.6立方米,其地类为乔木林地,林种为防护林,森林类别为国家二级公益林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 罚款;其他—补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 |
1.责令于2023年9月30日前对擅 自改变林地用途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补种毁坏林地上的林木1430株三倍的树木4290株。 2.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恢复植被所需费用 (公益林、乔木林地3136平方米*10元/平方米*2倍=62720.00元) 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 (3136平方米*10元/平方米 =31360.00元) 二倍的罚款, 小计188160.00元;处毁坏林木价值 (公益林:栎类260元/立方米×7.6立方米=1976.00元) 五倍的罚款,小计9880.00元, 共计金额壹拾玖万捌仟零肆拾元(¥:198040.00元)。 |
19.804 |
2023 /6/26 |
2099/ 12/31 |
2023 /6/26 |
旺苍县林业局 |
11510 722008 466390H |
| 旺苍县悦鸿建材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1082 1MA684 4FX35 |
段劲松 | 旺林罚决字〔2023〕第03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属坏林木、林地案 | 2023年3月,旺苍县悦鸿建材有限公司对大德镇江长村小地名“埂坎河”石灰石矿西南侧实施边坡治理,对危险岩层采取爆破和机械作业,导致林地、林木被毁坏。经现场勘验、检查,机械入场开挖平整毁坏林地0.2669公顷,其地类为乔木林地,林种为用材林,森林类别为重点商品林,毁坏林地上的活立木173株,计蓄积3.9立方米,优势树种为栎类;爆破飞石和机械作业落石等废弃物滑落毁坏0.8524公顷林地上的活立木526株,计蓄积8.8立方米、出材2.8立方米(重点商品林2.7立方米,国家二级公益林0.1立方米),毁坏林木地类为乔木林地,起源为人工,优势树种为栎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 罚款;其他—补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 |
1.责令停止毁坏林地、林木的违法行为; 2.责令于2023年9月30日前对 毁坏的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林木株数699株 三倍的树木2097株; 3.处毁坏林地恢复植被所需费用 (经营性质:2669平方米*10元/平方米*2倍 =53380.00元)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 (2669平方米*10元/平方米=26690元) 一倍的罚款,小计80070.00元; 处毁坏林木价值(栎类260元/立方米*2.8立方米 =728.00元)三倍的罚款,小计2184.00元, 共计金额捌万贰仟贰佰伍拾肆元整 (¥:82254.00元)。 |
8.2254 |
2023 /6/21 |
2099/ 12/31 |
2024 /6/21 |
旺苍县林业局 |
11510 722008 466390H |
| 旺苍县亿丰石材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108 210714 082494 |
赖立波 | 旺林罚决字〔2023〕第03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属坏林木、林地案 | 2021年8月,旺苍县亿丰石材有限公司在国华镇红花村小地名“东岳庙”矿区范围内修建的矿区生产便道因雨水冲刷毁坏,泥石冲至山坡下,导致林地及林地上的林木毁坏。经现场勘验、检查,旺苍县亿丰石材有限公司毁坏林地0.1395公顷,地类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为重点商品林地,林种为用材林,优势树种柏木,株数126株,蓄积1.1立方米、出材0.3立方米,保护等级为三级;毁坏0.0826公顷林地上的林木74株,地类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为重点商品林地,林种为用材林,优势树种柏木,株数74株,蓄积0.7立方米、出材0.2立方米,保护等级为三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 罚款;其他—补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 |
1.责令停止毁坏林地的违法行为; 2.责令于2023年10月31日前对毁坏林地 恢复植被,补种毁坏林地上的林木200株 3倍的树木600株; 3.处毁坏林地恢复植被所需费用: (经营性商品林乔木林地1395平方米 ×20元/平方米=27900元)和恢复林业生产 条件所需费用(1395平方米×10元/平方米 =13950元)1倍的罚款,小计41850元; 处毁坏林木价值商品林地柏木260元/立方米 ×0.2立方米=52元2倍的罚款,小计104元, 共计41954元(大写:肆万壹仟玖佰伍拾肆元整)。 |
4.1954 |
2023 /6/29 |
2099/ 12/31 |
2024 /6/29 |
旺苍县林业局 |
11510 722008 466390H |
| 嘉川镇大树村村民委员会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545108 217422 62579G |
李斌 | 旺林罚决字〔2023〕第03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属毁林开垦案 | 2022年6月,旺苍县嘉川镇大树村村民委员会在未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垦李成忠等四兄弟家的山林,小地名“庙梁上”。开垦面积为0.5722公顷,其地类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为重点商品林地,林地保护等级为三级。毁坏乔木林地范围内活立木株数351株,计蓄积30.3立方米,出材19.7立方米,主要树种马尾松,起源人工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属毁林开垦案 | 罚款;其他—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责令于2023年12月31日前恢复植被; 3.处非法开垦林地恢复植被所需费用: 商品林乔木林地5722平方米× 10元/平方米=57220.00元3倍的罚款, 合计171660.00元 (大写:壹拾柒万壹仟陆佰陆拾元整)。 |
17.166 |
2023 /6/30 |
2099/ 12/31 |
2024 /6/30 |
旺苍县林业局 |
11510 7220084 66390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