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2013 主办单位: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5030996号-1
网站标识码:5108210014
川公网安备 51082102000002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 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
| 张丹 | 旺农(动卫)罚〔2023〕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 第二十九条第(三)项 |
2023年12月6日,旺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旺苍县双汇镇特聘防疫员张云飞的举报电话,电话中称当事人在双汇镇贩卖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仔猪。运输生猪车辆川HLG885,经查询未在四川智慧动监平台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 |
罚款 | 处罚款4000元 | 0.4 | 2024/1/8 | 2099/12/31 | 2025/1/7 |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 11510722008466382N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