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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1 | 冯文秀 | 旺(水)综处〔2024〕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冯**2024年3月19日17时10分,在其家房屋旁边地里违规焚烧秸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之规定,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应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 行政罚款 | 500 | 2024年3月19日 | 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 | 11510722MB1E6192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