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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行政相对 人名 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 罚内容 |
罚款金额 (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1 |
张天 涯 |
旺(大)综处〔2024〕 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张**2024年3月21日16时,在其自家承包地违规焚烧秸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之规定,对违规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应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
行 政处罚 |
500 |
2024年 3月28日 |
旺苍县大 德镇人民政府 |
11510722M B1B97473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