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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吴秀华 | 旺嘉府处〔2024〕1号 | 露天焚烧秸秆 | 吴秀华于2024年9月4日14时52分在自来村3组陈家屯露天焚烧秸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 予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整改 | 0.05 | 2024/9/4 | 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 | 115107220084674308 |
| 殷玉芬 | 旺嘉府处〔2024〕2号 | 野外违规用火 | 殷玉芬于2024年12月16日15时20分在槐树村五组南地坪违规用火 | 《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予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整改 | 0.05 | 2024/12/16 | 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 | 115107220084674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