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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 51082102000002号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广人社规〔2024〕3号)文件规定,中式面点师补贴标准为培训合格后实现就业1400元/人,仅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未实现就业1120元/人,取得合格证且实现就业1260元/人;家政服务员补贴标准为培训合格后实现就业1400元/人,仅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未实现就业1120元/人,取得合格证且实现就业1260元/人;中式烹调师补贴标准为培训合格后实现就业1400元/人,仅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未实现就业1120元/人,取得合格证且实现就业1260元/人;脱贫劳动力生活补贴标准为40元/人/天。
2024年第五批次资金申报技能(家政服务员、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培训补贴144人,金额178500.00元;脱贫劳动力生活补贴27人,金额10200.00元,合计188700.00元。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享受补贴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有关人员信息、补贴金额及其他情况进行举报或反映,请提出详细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实名),投诉举报电话:0839-4202047。
附件:1.拟拨付(单位)就业专项资金公示汇总表
2.拟拨付(单位)就业专项资金公示分班汇总表
3.就业培训人员名单
4.就业培训脱贫劳动力生活费补贴人员名单
旺苍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