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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28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自然人)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5-02-28 15:50 字体: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祝海明/左阳 旺农(渔政)罚〔2024〕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2024年6月9日13时许,两位当事人在旺苍县普济镇清江河流域(小地名:祝家口红岩子滩)使用渔网非法捕捞野生鱼,当日17时许二人下河收网时被旺苍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现场查获了捕鱼工具渔网2副以及渔获物共计77尾(重量共计2.285千克,其中马口鱼50尾、光唇鱼25尾、黄颡鱼1尾、鲫鱼1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罚款 祝海明处罚款3000元,左阳处罚款3000元。 0.6 2025/2/18 2099/12/31 2026/2/17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11510722008466382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