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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 5108210200000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旺苍县月兴石灰石矿利用外部运输、矿山办公管理设施、矿山供配电、矿山给水与排水等设施,扩建削顶平台、基建平台、放矿溜槽、矿区内扩建道路400m;技改更换大型挖掘机3 台、自行潜孔钻机1台,增加管理人员3人,矿山开采规模扩大到53万吨/年,同时完善环保设施矿山不设柴油储罐、炸药库。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tIoW6sdL19sDgf5Cf8U8FQ?pwd=4hnx
提取码: 4hnx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周边水营村等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旺苍县月兴石灰石矿
联系地址:旺苍县黄洋镇水营村10组
联系方式:吴润林 18284072879 邮箱:272823174@qq.com 邮编:62820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或公众参与意见表并提交意见,期限为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公征求意见可以通过电话、面谈、书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进行。
六、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旺苍县月兴石灰石矿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