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2013 主办单位: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5030996号-1
网站标识码:5108210014
川公网安备 51082102000002号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广人社规〔2024〕3号)文件规定。初级鉴定补贴的补贴标准为170元/人。
2024年广元市飞扬职业培训学校国华镇小河村(9.26-10.22家政服务员)初级鉴定补贴3人,金额510.00元;2024年广元市飞扬职业培训学校国华镇小河村(10.31-11.09家政服务员)初级鉴定补贴2人,金额340.00元;合计鉴定补贴850.00元。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享受补贴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有关人员信息、补贴金额及其他情况进行举报或反映,请提出详细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实名),投诉举报电话:0839-4202047。
附件:1.拟拨付(单位)就业专项资金公示汇总表
2.拟拨付(单位)就业专项资金公示分班汇总表
3.就业培训人员名单
4.就业培训鉴定补贴公示名单
旺苍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