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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旺苍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信息(自然人) | |||||||||
| 填报单位:旺苍县交通运输局 | 填报时间:2025年6月19日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受理条件 | 设定依据 | 办理流程 |
| 梁建宾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510821-20250609-000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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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9 | 2025-6-9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需要终止车辆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前30日前告知原发证机关 |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十三条。 |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 |
| 张蓉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510821-20250611-000132 | 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注销) | 2025-6-11 | 2025-6-11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需要终止车辆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前30日前告知原发证机关 |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十三条。 |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 |
| 白敏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510821-20250610-000125 |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入) | 2025-6-10 | 2025-6-10 | 2025-11-30 | 车辆转籍后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 第十三条。 |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
| 黄宗泰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510821-20250610-000233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换发) | 2025-6-10 | 2025-6-10 | 2025-6-9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提前10个工作日,持原证件(正、副本)到原发证机关换发新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因损坏、污损,需换发新证的,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六条、第八条 |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
| 李建华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510821-20250610-000283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换发) | 2025-6-10 | 2025-6-10 | 2025-6-9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提前10个工作日,持原证件(正、副本)到原发证机关换发新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因损坏、污损,需换发新证的,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六条、第八条 |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
| 鲁文翠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510821-20250612-000307 |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出) | 2025-6-12 | 2025-6-12 | 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到想原发证机关提出转出申请,交回《道路运输证》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第十三条 |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 |
| 何申修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510821-20250613-000203 |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 2025-6-13 | 2025-6-13 | 2026-6-19 |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投入的车辆符合条件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行政法规, 第二十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第十二条、 第三十五条、 第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 第六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
| 旺苍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信息(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填报单位:旺苍县交通运输局 | 填报时间:2025年6月19日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受理条件 | 设定依据 | 办理流程 |
| 旺苍县中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915108210739898924 | 周跃建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510821-20250612-000201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换发) | 2025-6-12 | 2025-6-12 | 2029-6-11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提前10个工作日,持原证件(正、副本)到原发证机关换发新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因损坏、污损,需换发新证的,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六条、第八条 |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
| 广元广巴达物流有限公司 | 91510821MAC7H1P77R | 郭清源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510821-20250612-000325 |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 2025-6-12 | 2025-6-12 | 2025-11-30 |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投入的车辆符合条件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行政法规, 第二十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第十二条、 第三十五条、 第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 第六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