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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5-06-26 15:48 字体: [ ]

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旺苍县统计局

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川府发〔2022〕36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广府发〔2023〕4号)要求,我县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部门和各乡镇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前期准备、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核查等各项任务,取得重要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及时发文部署,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24个部门(单位)组成的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全面统筹部署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县23个乡镇人民政府均建立了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220多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经普办)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的方式,通过对我县行政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采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推广运用应用智能电话调查、大数据辅助等方式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实现高效便捷采集处理普查数据;在宣传动员上,坚持百花齐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多渠道多元化开展普查宣传,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普查,为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这次普查,整合优化了统计调查项目,改进了统计制度方法,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全县各级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全面加强普查工作指导和质量监管,县经普办联合行业部门深入基层指导入户登记,及时下发业务和技术解答。普查登记结束后,对全县3个乡镇的4个样本普查小区、109家单位、258个个体户进行了数据检查和县级事后质量抽查。国务院、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对我县开展了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868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24.5%,从业人员44679人;个体经营户29966个,从业人员53857人。


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旺苍县统计局

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根据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 2868个,比2018年末增加564个,增长24.4%;产业活动单位3587个,增加628个,增长21.2%;个体经营户29966个,增加3354个,增长12.6%(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2868

100

企业法人

1735

60.5

机关、事业法人

378

13.2

社会团体

57

2.0

其他法人

698

24.3

二、产业活动单位

3587

100

第二产业

590

16.4

第三产业

2997

83.6

三、个体经营户

29966

100

第二产业

6948

23.2

第三产业

23018

76.8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62个,占19.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15个,占18.0%;批发和零售业493个,占17.2%。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1821个,占39.4%;建筑业4914个,占16.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821个,占16.1%(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2868

100

29966

100

农、林、牧、渔业*

72

2.5

18

0.1

采矿业

48

1.7

6

0.02

制造业

320

11.2

2016

6.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5

1.2

20

0.01

建筑业

153

5.3

4914

16.4

批发和零售业

493

17.2

11821

39.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6

2.6

4821

16.1

住宿和餐饮业

42

1.5

2537

8.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6

0.9

104

0.4

金融业

3

0.1

-

-

房地产业

60

2.1

12

0.0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15

18.0

594

2.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4

3.6

96

0.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3

0.8

1

0.0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2

1.8

1972

6.6

教育

138

4.8

104

0.3

卫生和社会工作

78

2.7

178

0.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8

2.4

752

2.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62

19.6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4679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6491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5643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9036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53857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5388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8368人,占18.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6647人,占14.9%;教育业5104人,占11.4%;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0960人,占38.9%;建筑业9538人,占17.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526人,占12.1%(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44679

16491

53857

25388

农、林、牧、渔业*

406

145

28

8

采矿业

3606

588

17

5

制造业

8368

2376

4669

217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60

129

111

23

建筑业

3170

889

9538

3215

批发和零售业

4188

1662

20960

1092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22

272

6526

2254

住宿和餐饮业

712

518

5341

344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23

142

176

84

金融业

307

114

-

-

房地产业

785

366

17

1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129

1258

1028

42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40

307

191

8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73

264

3

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67

184

3473

1743

教育

5104

3013

185

105

卫生和社会工作

2889

1923

340

16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83

230

1254

72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647

2111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457743.1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2740254.1万元,增长100.8%。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56741.4万元,增加43779.4万元,增长4.8%;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501001.7万元,增加2696474.7万元,增长149.4%。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735720.2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724287.4万元,增长71.6%。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86668.1万元,增加224513.1万元,增长62.0%;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149052.1万元,增加499774.3万元,增长77.0%。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929102.5万元,比2018年末减少47387.3万元,下降2.4%。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1134002.7万,减少442869.3万元,下降28.1%;第三产业营业收入795099.8万元,增加395482.0万元,增长99.0%(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万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万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万元)

总计

5457743.1

1735720.2

1929102.5

农、林、牧、渔业*

12947.1

840.9

12878.2

采矿业

144792.4

132377.8

118987.9

制造业

522814.6

275667.6

597691.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4585.8

26133.4

19043.5

建筑业

254548.6

152489.3

398279.7

批发和零售业

238106.0

87218.5

340685.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1754.2

24817.0

60413.5

住宿和餐饮业

23396.4

10753.8

14779.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922.6

4592.5

19317.7

金融业

20803.8

591.0

房地产

270651.3

234112.3

42086.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634438.8

280278.8

200991.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1255.4

19292.0

51266.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18017.8

25399.4

10572.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524.8

5036.1

10662.0

教育

205522.3

102431.2

5801.2

卫生和社会工作

211797.4

94333.3

10020.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5691.2

7543.8

15034.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514172.6

252402.5

0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法人单位负债合计数不包含金融业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旺苍县统计局

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根据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401个,比2018年末增长38.8%,从业人员12534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345个,占86.0%;港澳台投资企业1个,占0.2%;其他统计类别55个,占13.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12112人,占96.6%;港澳台投资企业36人,占0.3%;其他统计类别386人,占3.1%(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01

12534

内资企业

345

12112

港澳台投资企业

1

36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55

38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47个,制造业319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5个,分别占11.7%、79.6%和8.7%。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非金属矿采选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8.9%、25.2%和7.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3606人,制造业8368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60人,分别占28.8%、68.8%和4.5%。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30.6%、19.9%和13.2%(详见表3-2)。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01

12534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3

2489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4

256

非金属矿采选业

30

861

其他采矿业

-

-

农副食品加工业

20

311

食品制造业

5

57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01

1658

烟草制品业

-

-

纺织业

-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0

161

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

18

489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6

52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4

571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8

252

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2

184

化学纤维制造业

-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16

384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

8

577

通用设备制造业

5

136

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6

79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

其他制造业

-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6

22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9

33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02192.8 万元;负债合计434178.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3.8%。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35723.0万元(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计

702192.8

434178.8

735723.0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99274.2

107833.0

81664.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9021.1

8939.5

4623.2

非金属矿采选业

36497.1

15605.3

32700.7

其他采矿业

-

-

-

农副食品加工业

6682.5

1830.7

12153.1

食品制造业

1662.8

474.9

1212.2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68337.8

26818.8

49892.0

烟草制品业

-

-

-

纺织业

-

-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

-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4510.0

902.6

7245.4

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

12403.1

4648.8

19561.2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340.1

226.7

1820.1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39747.9

68635.1

179885.8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8089.1

15870.1

19082.8

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334.4

926.5

3946.0

化学纤维制造业

-

-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29552.9

95457.0

215009.2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金属制品业

18624.7

57674.9

82377.6

通用设备制造业

2003.8

641.2

3282.5

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5525.3

1560.3

222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

-

其他制造业

-

-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6252.6

1131.4

7668.6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8333.2

25001.9

11374.9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表3-4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精制茶

138.2

家具

万件

1.9

精甲醇

万吨

7.3

水泥

万吨

188.6

商品混凝土

万立方米

42.6

生铁

万吨

26.0

(四)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5)。

表3-5 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原煤

万吨

70.3

原油

万吨

-

天然气

万立方米

-

发电量

万千瓦时

6782.9

    其中:火力发电量

万千瓦时

6782.9

水力发电量

万千瓦时

-

  核能发电量

万千瓦时

-

风力发电量

万千瓦时

-

太阳能发电量

万千瓦时

-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53个,比2018年末增加98个,增长178.2%;从业人员3160人,比2018年末下降52.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53个,占10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3160人,占100%(详见表3-6)。

表3-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3

3160

内资企业

153

3160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44.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3.5%,建筑安装业占3.9%,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8.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41.0%,土木工程建筑业占39.3%,建筑安装业占3.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6.2%(详见表3-7)。

表3-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3

3160

房屋建筑业

68

1297

土木工程建筑业

36

1241

建筑安装业

6

110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43

51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4548.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81.8%;负债合计152489.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04.9%。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8279.7万元,比2018年增长73.0%(详见表3-8)。

表3-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54548.6

152489.3

398279.7

房屋建筑业

94596.1

39981.2

230746.4

土木工程建筑业

141600.7

107824.9

127129.0

建筑安装业

2819.0

604.7

4168.4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5532.8

4078.5

36235.9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

[4]公报中部分指标增速以普查方案中计量单位计算。


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旺苍县统计局

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根据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 493个,比2018年末增长42.9%;从业人员4188人,比2018年末下降0.7%。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3.8%,零售业占46.2%。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9.7%,零售业占40.3%(详见表4-1)。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93

4188

批发业

265

2499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41

42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58

545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9

6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

7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8

250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05

1015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6

121

贸易经纪与代理

-

-

其他批发业

7

68

零售业

228

1689

综合零售

25

39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57

387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3

14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3

2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3

172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48

26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7

109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8

40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4

157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4%,其他统计类别占2.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2%,其他统计类别占1.8%(详见表4-2)。

表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93

 4188

内资企业

 480

 4112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13

7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8105.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93.0%;负债合计87218.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62.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0685.5万元,比2018年增长65.7%(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38105.9

87218.5

340685.5

批发业

161734.1

59613.7

233214.2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21752.9

4115.6

31486.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31646.6

10054.7

50152.7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776.0

633.7

4424.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235.9

529.0

1006.2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0671.7

2804.3

26081.5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78878.3

34885.6

103889.3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1615.6

5383.8

10785.9

贸易经纪与代理

-

-

-

其他批发业

3157.1

1206.9

5387.0

零售业

76371.8

27604.8

107471.3

综合零售

15009.0

6908.4

28863.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6344.4

5021.1

25491.8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4640.8

1551.6

5366.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751.3

411.2

1137.4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6990.3

2949.6

9254.7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9535.4

6604.2

18811.5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5350.6

1337.9

8546.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961.6

1107.2

2098.6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5788.4

1713.7

7900.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76个,比2018年末增长20.6%;从业人员1022人,比2018年末下降0.8%(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6

1022

铁路运输业

-

-

道路运输业

64

892

水上运输业

-

-

航空运输业

-

-

管道运输业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8

110

邮政业

4

2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在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5)。

表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6

1022

内资企业

76

1022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1754.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15.7%;负债合计24817.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7.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0413.5万元,比2018年增长108.2%(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71754.2

24817.0

60413.5

铁路运输业

-

-

-

道路运输业

64234.5

23749.6

55303.5

水上运输业

-

-

-

航空运输业

-

-

-

管道运输业

-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

-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6496.7

991.1

4000.3

邮政业

1023.0

76.3

1109.7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42个,从业人员71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0.9%和33.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6.2%,餐饮业占73.8%。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56.2%,餐饮业占43.8%(详见表4-7)。

表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2

712

住宿业

11

400

旅游饭店

3

214

一般旅馆

8

186

民宿服务

-

-

露营地服务

-

-

其他住宿业

-

-

餐饮业

31

312

正餐服务

30

308

快餐服务

-

-

饮料及冷饮服务

-

-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

-

其他餐饮业

1

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6%,其他统计类别占2.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2%,其他统计类别占0.8%(详见表4-8)。

表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2

712

内资企业

41

706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1

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396.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14.7%;负债合计10753.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3.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779.8万元,比2018年增长93.0%(详见表4-9)。

表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3396.4

10753.8

14779.8

住宿业

18596.6

8566

8226.2

旅游饭店

8747.8

6334.0

4051.8

一般旅馆

9848.8

2232.0

4174.4

民宿服务

-

-

-

露营地服务

-

-

-

其他住宿业

-

-

-

餐饮业

4799.8

2187.8

6553.6

正餐服务

4781.6

2187.8

6530.0

快餐服务

-

-

-

饮料及冷饮服务

-

-

-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

-

-

其他餐饮业

18.2

0.0

23.6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6个,从业人员42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3.8%和238.4%(详见表4-10)。

表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6

42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7

7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9

35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1)。

表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6

423

内资企业

26

423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922.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13%;负债合计4592.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948.5%。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317.7万元,比2018年增长516.4%(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1922.6

4592.6

19317.7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4443.5

1961.9

5751.9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479.1

2630.7

13565.8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2个,从业人员13人(详见表4-13)。

表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

13

货币金融服务

1

3

资本市场服务

-

-

保险业

-

-

其他金融业

1

10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803.8万元;负债合计2614.4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91.0万元(详见表4-14)。

表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0803.8

591.0

货币金融服务

498.0

64.2

资本市场服务

-

-

保险业

-

-

其他金融业

20305.8

526.8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60个,比2018年末增长22.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3个;物业管理企业21个,比2018年末增长5.0%;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9个,比2018年末增长125.0%。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785人,比2018年末增长48.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45人,物业管理企业259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2%、57.0%和55.2%(详见表4-15)。

表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0

785

房地产开发经营

23

345

物业管理

21

259

房地产中介服务

9

45

房地产租赁经营

7

136

其他房地产业

-

-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6)。

表4-1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0

785

内资企业

60

785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0652.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99.9%。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53661.9万元,物业管理企业3695.4万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708.1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0.2%、681.2%和348.3%。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34112.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01.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086.2万元,比2018年下降35.8%(详见表4-17)。

表4-1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70652.7

234112.0

42086.2

房地产开发经营

253661.9

229334.3

29140.0

物业管理

3695.4

1104.0

4014.5

房地产中介服务

1708.1

380.9

1609.7

房地产租赁经营

11587.3

3292.8

7322.0

其他房地产业

-

-

-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13个,从业人员412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10.4%和178.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3.8%,商务服务业占86.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7.1%,商务服务业占82.9%(详见表4-18)。

表4-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13

4123

租赁业

71

703

商务服务业

442

342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4.5%,其他统计类别占5.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4%,其他统计类别占3.6%(详见表4-19)。

表4-19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13

4123

内资企业

485

3973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28

15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34438.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30.8%。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4570.2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79868.6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34.2%和226.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80278.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81.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0991.9万元,比2018年增长396.9%(详见表4-20)。 

表4-2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634438.8

280278.8

200991.9

租赁业

54570.2

28913.7

47218.6

商务服务业

1579868.6

251365.1

153773.3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旺苍县统计局

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根据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 104个,从业人员94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1%和258.8%。其中,企业法人单位97个,从业人员81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73.1%和247.3%(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7

813

研究和试验发展

5

49

专业技术服务业

55

513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37

25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5.9%,其他统计类别占4.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2)。

表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7

813

内资企业

93

813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4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135.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3%;负债合计18800.0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34.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1266.8万元,比2018年增长621.5%(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40135.2

18800.0

51266.8

研究和试验发展

1304.0

221.3

2304.1

专业技术服务业

27328.4

15069.9

32693.8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1502.8

3508.8

16268.9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23个,从业人员57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5%和295.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个,比2018年末下降71.4%;从业人员70人,比2018年末下降6.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6085.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6317.7%;负债合计25100.9元,比2018年末增长2964.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572.0万元,比2018年增长391.5%。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932.7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62.2%。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553.2万元,比2018年增长163.8%。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7个,从业人员34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0.8%和30.9%(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7

343

居民服务业

21

142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21

158

其他服务业

5

43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5)。

表5-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7

343

内资企业

47

343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269.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21.3%;负债合计5022.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26.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662.0万元,比2018年增长70.7%(详见表5-6)。

表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0269.3

5022.4

10662.0

居民服务业

4350.1

2477.4

4530.1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4895.2

2286.8

4576.0

其他服务业

1024.0

258.2

1555.9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38个,比2018年末下降12.7%,从业人员5104人,比2018年末增长1.9%。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16个,从业人员461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8.7%和9.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9642.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08.6%;负债合计72266.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30.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801.2万元,比2018年下降35.9%。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25879.6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20.3%。本年支出(费用)合计86677.8万元,比2018年增长29.9%。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78个,从业人员288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8%和22.6%。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2个,比2018年末下降10.3%;从业人员2201人,增长17.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951.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85.6%;负债合计26666.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68.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020.1万元,比2018年增长4.3%。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80845.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89.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2841.8万元,比2018年增长26.5%。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68个,比2018年末增长6.3%,从业人员483人,比2018年末下降27.9%。其中,企业法人单位54个,比2018年末增长8.0%,从业人员340人,比2018年末下降33.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157.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14.9%;负债合计6596.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03.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034.2万元,比2018年增长7.9%。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33.9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73.2%。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981.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0.9%。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562个,比2018年末下降33.3%;从业人员6647人,下降15.2%。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41176.9万元,比2018年增长9.3%。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旺苍县统计局

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根据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1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5.6%。其中,新材料产业19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90.5%;绿色环保产业2个,占9.5%。

二、高技术产业

(一)高技术服务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1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4%。其中,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1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0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86.0万元,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4.1%。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64个,从业人员716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491.2万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服务业8个,占12.5%;数字技术应用业25个,占39.1%;数字要素驱动业31个,占48.4%。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服务业44人,占6.2%;数字技术应用业421人,占58.7%;数字要素驱动业251人,占35.1%。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服务业2517.5万元,占7.3%;数字技术应用业19317.7万元,占56%;数字要素驱动业12656.0万元,占36.7%。

四、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3个,比2018年增长85.7%,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5.7%。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39人年,比2018年增长308.8%。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4214.3万元,比2018年增长34.8%;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75%。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50件,比2018年增长614.3%。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件,与2018年持平;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0%,比2018年下降12.3个百分点。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165个,从业人员132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0%和下降12.6%;资产总计248090.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822.3%。

2023年末,全县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33个,从业人员106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8%和下降15.2%;资产总计247149.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178.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8829.1万元,比2018年增长35.0%。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32个,从业人员26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7%和下降0.4%;资产总计940.9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87.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001.6万元,比2018年增长11.5%。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6]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7]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8]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9]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地区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旺苍县统计局

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根据旺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县分地区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东河镇1251个,占43.6%;嘉川镇386个,占13.5%;木门镇120个,占4.2%(详见表7-1)。

表7-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计

2868

100.0

3587

100.0

东河镇

1251

43.6

1499

41.8

嘉川镇

386

13.5

474

13.2

木门镇

120

4.2

186

5.2

白水镇

111

3.9

147

4.1

张华镇

56

2.0

78

2.2

黄洋镇

94

3.3

117

3.3

普济镇

116

4.0

159

4.4

三江镇

99

3.5

128

3.6

五权镇

58

2.0

76

2.1

高阳镇

49

1.7

53

1.5

双汇镇

40

1.4

61

1.7

英萃镇

68

2.4

87

2.4

国华镇

52

1.8

73

2.0

龙凤镇

38

1.3

52

1.5

九龙镇

39

1.4

57

1.6

米仓山镇

29

1.0

32

0.9

大德镇

43

1.5

54

1.5

大两镇

41

1.4

43

1.2

水磨镇

49

1.7

60

1.7

盐河镇

44

1.5

50

1.4

天星镇

37

1.3

44

1.2

燕子乡

25

0.9

28

0.8

檬子乡

23

0.8

29

0.8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未作机械调整。

二、从业人员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东河镇21435人,占48.0%;嘉川镇6498人,占14.5%;三江镇2400人,占5.4%(详见表7-2)。

表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

地  区

从业人员数

(人)


其中:女性

合计

44679

16491

东河镇

21435

8955

嘉川镇

6498

2261

木门镇

1311

588

白水镇

2353

688

张华镇

545

192

黄洋镇

1726

570

普济镇

1117

340

三江镇

2400

527

五权镇

838

267

高阳镇

533

172

双汇镇

482

177

英萃镇

824

258

国华镇

501

219

龙凤镇

370

118

九龙镇

495

123

米仓山镇

432

148

大德镇

569

210

大两镇

353

133

水磨镇

788

182

盐河镇

353

131

天星镇

322

94

燕子乡

187

70

檬子乡

247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