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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旺苍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信息(自然人) | |||||||||
| 填报单位:旺苍县交通运输局 | 填报时间:2025年7月1日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受理条件 | 设定依据 | 办理流程 |
| 何衍聪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510821-20250625-00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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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25 | 2025-6-25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需要终止车辆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前30日前告知原发证机关 |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十三条。 |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 |
| 尹坤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510821-20250701-000533 |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出) | 2025-6-23 | 2025-6-23 | 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到想原发证机关提出转出申请,交回《道路运输证》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 第十三条、第八条 |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 |
| 白敏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510821-20250630-000100 |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入) | 2025-6-30 | 2025-6-30 | 2025-11-30 | 车辆转籍后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 第十三条。 |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
| 白敏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510821-20250630-000106 |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入) | 2025-6-30 | 2025-6-30 | 2025-11-30 | 车辆转籍后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 第十三条。 |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
| 张桂英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510821-20250624-000473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换发) | 2025-6-24 | 2025-6-24 | 2029-6-23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提前10个工作日,持原证件(正、副本)到原发证机关换发新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因损坏、污损,需换发新证的,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六条、第八条 |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
| 张桂英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510821-20250624-000475 |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 2025-6-24 | 2025-6-24 | 2026-6-30 |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投入的车辆符合条件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行政法规, 第二十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第十二条、 第三十五条、 第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 第六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
| 何衍聪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510821-20250625-000097 |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 2025-6-25 | 2025-6-25 | 2026-2-28 |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投入的车辆符合条件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行政法规, 第二十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第十二条、 第三十五条、 第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 第六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
| 廖仕军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510821-20250701-000532 |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出) | 2025-6-30 | 2025-6-30 | 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到想原发证机关提出转出申请,交回《道路运输证》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 第十三条、第八条 |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 |
| 赵坤明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510821-20250630-000209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换发) | 2025-6-30 | 2025-6-30 | 2029-6-29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提前10个工作日,持原证件(正、副本)到原发证机关换发新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因损坏、污损,需换发新证的,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六条、第八条 |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
| 旺苍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信息(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填报单位:旺苍县交通运输局 | 填报时间:2025年7月1日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受理条件 | 设定依据 | 办理流程 |
| 四川广运集团旺苍有限公司 | 915108219059531641 | 曾小刚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510821-20250625-000118 | 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注销) | 2025-6-25 | 2025-6-25 | 道路客运经营者拟终止车辆从事客运经营或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应当自终止经营之日起提前30日向许可机关提出申请 |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 地方性法规, 第二十三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行政法规,第二十五条 、 第三十二条 ; |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 |
| 四川广运集团旺苍有限公司 | 915108219059531641 | 曾小刚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510821-20250625-000189 | 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新增) | 2025-6-25 | 2025-6-25 | 2026-3-15 |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1)。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 (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客车的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其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要求; 1.客车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行政法规, 第十条第二款;《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 第二十五条。 |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
| 广元亿诚运输有限公司 | 91510821MACQJY1PXN | 胡玲华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510821-20250626-000128 |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 2025-6-26 | 2025-6-26 | 2026-6-30 |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投入的车辆符合条件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行政法规, 第二十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第十二条、 第三十五条、 第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 第六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
| 旺苍县兴旺物流有限公司 | 91510821MA64MF9D6L | 赵云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510821-20250623-000303 |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出) | 2025-6-23 | 2025-6-23 | 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到想原发证机关提出转出申请,交回《道路运输证》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 第十三条、第八条 |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