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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文化执法行政处罚信息(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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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填报时间:2025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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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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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110105585835838D |
梅亚萍 |
(旺)文综罚字〔2025〕6号 |
违反《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 |
2025年5月12日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接到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转交的朱某芳投诉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开展的2025年4月23日至4月28日的港珠澳6日游。2025年5月14日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余洋(23070221028)、杨盛兰(23070221023)、唐正荣(23070221027)前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滨河路414、415号的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旺苍滨河路营业部。现场向工作人员周海出示执法证件后,对港珠澳6日游开团情况进行检查。 |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00元(叁仟圆)。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00元(叁仟圆)。 |
2025/6/9 |
2099/12/31 |
2026/6/9 |
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