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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 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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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旺苍县佳士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旺医保处字〔2025〕1号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 |
2024年国家医保飞行检查发现:存在串换项目、重复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等问题。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1倍罚款62426元。 |
6.24 |
2025-01-14 |
2026-01-14 |
旺苍县医疗保障局 |
91510082MA62U9Y55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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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旺苍县弘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
旺医保处字〔2025〕2号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 |
2024年省级医保专项检查发现:存在串换药品、门诊统筹销售非本人使用药品等问题。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1倍罚款10889元。 |
1.08 |
2025-02-25 |
2026-02-25 |
旺苍县医疗保障局 |
91510821MA68M3AC5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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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公园一号店 |
旺医保处字〔2025〕3号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相关规定 |
2024年省级医保专项检查发现:存在店员代签医师和执业药师签名、门诊统筹销售非本人使用药品等问题。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
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分别处1倍和2倍罚款共计88849元。2、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
8.88 |
2025-03-18 |
2026-03-18 |
旺苍县医疗保障局 |
91510821MACBJXPB1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