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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 51082102000002号旺苍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印发《旺苍县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旺苍县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旺苍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5年9月22日
旺苍县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食品安全是守护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石,做好2025年食品安全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一、强整治,聚焦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一)深化源头治理。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推进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清单落实落地,督促落实耕地土壤分类管控措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农药科学施用增效、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县农业农村局)开展食用农产品顽疾风险溯源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整治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强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深入开展重点问题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推广常规药物胶体金速测,加大食用农产品上市前禁限用药物和易超标常规药物残留速测力度。组织开展畜禽养殖环节规范用药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深入推进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县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整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深化“校园餐”问题专项整治。(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完善和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包经营、大宗食材招标采购、家长委员会监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制度机制,落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含初高中共用食堂)自主经营要求。(县教育局)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做好开学季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并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卫生状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强化新业态新模式食品安全监管。落实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社区团购等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和酒店外摆食物销售新模式的治理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强化网络食品安全问题协同治理(各部门协同合作)宣贯实施《网络食品抽检工作指南》《网络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合规指南》。压实网络食品销售从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售卖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集中整治一批主体资质不齐、地址不符、投诉率较高的商家。深入开展网络餐饮突出问题整治,督促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指导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单位的资质信息和经营行为进行监测检查,持续巩固“食安封签”使用全覆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监管,覆盖食品安全全链条
(五)完善协同监管机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完善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制度机制,弥补职责间隙,形成监管合力。[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定期会商食品安全风险,研究解决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及时通报工作信息、强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联合应急处置。[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六)严格许可准入管理。落实宣贯食品生产许可配套制度和重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建立许可和监管工作衔接机制。探索实行食品添加剂经营备案管理,对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许可开展“回头看”,规范生产许可审查,加强现场核查,规范“其他食品”许可。落实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备案规定。开展保健食品备案和在产在售“双无”产品换证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加强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对连续抽检不合格单位实施飞行检查,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对高风险产品企业实施省级体系检查。开展专家“巡诊”活动,重点整治掺杂掺假、“两超一非”等问题。推动《四川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落地落实。针对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红薯粉条掺杂掺假、以假充真、虚假标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行业“潜规则”。巩固“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成果,规范酒类生产销售行为。组织会议营销保健食品规范试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专项治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配合)落实肉类产品检疫证明查验制度和肉类产品分销加工环节信息追溯查验机制,严厉打击“无检疫证明”“虚假检疫证明”等行为。(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餐饮服务质量安全监管。落实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整治连锁餐饮企业突出问题,落实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压实连锁餐饮企业分支机构食品安全责任。探索开展大型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合法合规体系检查。持续推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实行“明厨亮灶”。探索发挥外卖骑手食品安全监督作用,鼓励举报违法行为。推动小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强化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协助做好大型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协同管理。(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严守粮食安全底线。严格落实粮食质量管理政策,加强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把牢粮食入(出)库质量关口。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加大违反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抓好贮存、运输、寄递、配送过程监管。完善食品贮存监管制度,加强食品贮存安全监管。严格执行《食品运输仓储配送工作指南》,宣贯实施《液态类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按照食品运输电子联单管理要求,加强食品运输全过程监管。强化食品寄递安全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邮政旺苍分公司、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防范输入性食品安全风险。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全力打击涉食品走私违法犯罪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惩处,保持食品安全高压态
(十二)铁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围绕食品安全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协调督促、服务保障作用,强力推动全县政法机关依法从快打击处理一批有影响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县委政法委)深入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春雷行动2025”,严厉打击“幽灵外卖”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的打击力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昆仑”行动和肉制品犯罪集中整治行动,聚焦种植养殖、畜禽屠宰、加工销售、餐饮消费等重点环节,以及校园、农村等重点部位和重点地区,依法严厉打击“两超一非”、制售假冒伪劣、私屠滥宰等突出犯罪活动。(县公安局)深入开展“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禁限(停)用药物违法使用和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县农业农村局)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县检察院)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行业禁入等制度规定,适时公布典型案例或者挂牌督办重大、敏感案件。(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法院、县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全面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管理,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依法将相关经营主体列入失信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固根基,强化食品安全支撑力
(十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持续推进质检体系建设,积极组织粮食质量管理与检测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相关业务人员的能力素养。加强绿色储粮技术创新系统集成应用,推动高标准粮仓建设和粮油仓储设备更新提升。(县发展和改革局)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根据检验需求,及时扩充食品补充检验方法、非法添加物质筛查方法等检验项目。按要求收集反馈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增补或修订建议。及时执行更新发布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五)强化风险评估和抽检监测。推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技术能力提升,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健康因素检验检测评价技术支撑。(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提升农产品、粮食、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完成市下达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处置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发全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完善监督抽检模式,提升检测抽样的科学性、代表性、针对性。贯彻《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核查处置管理办法》及配套工作指南,提高监测覆盖面,提升核查处置效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六)加快提升监管能力。建立全县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库,开展检查员专项业务培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电子档案。(县农业农村局)推动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与监管部门平台对接,互通互享信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七)完善落实标准制度。制定《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跨部门监管信息通报制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加强地方特色食品风险管理,指导食品企业推广应用数字标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建设。(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国家、省、市完善粮食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天府菜油”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八)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积极参与国家重点培育名单评选,打造特色食品产业集群。(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全面实施投入品全过程管控、全链标准化生产、检测提能、监管提质、创新优标“五大行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持续开展粮食质量追溯提升行动。(县发展和改革局)落实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积极推动食品饮料工业企业“智改数转”,利用数字技术对食品工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扩大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县农业农村局)深化“百企千坊”帮扶行动,指导企业加强原料把关、持续优化工艺,提高质量标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聚合力,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十九)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持续开展“食品生产网络课堂”,强化“关键三类人”培训。用好责任约谈手段,对连续抽检不合格的企业进行约谈。拓展“随手拍”使用场景,鼓励企业建立内部举报奖励和保护机制。宣贯《四川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加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抽查考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十)强化属地和部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县委全会报告和县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优化落实食品安全包保工作机制,指导各级包保干部严格照单履职,确保所有获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应包尽包、应督尽督、应改尽改。[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乡镇配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主管单位对其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积极抓好舆情应对处置。落实《四川省食品安全舆情应对协同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网络谣言治理,健全完善反应迅速、应对高效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严防处置不当导致舆情发酵。[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承办广元市2025年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适时修订我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水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二)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食安天府”志愿服务工作方案(2025—2027年)》,打造“蜀道卫‘食’”志愿服务品牌,推动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常态化运行。[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配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内部知情人举报奖励制度。深入开展“你点我检”活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网络平台加强自媒体用户信息发布管理。[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力度,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辨假能力。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林业局、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旺苍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