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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国家组织第9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机构: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5-12-19 11:41 字体: [ ]

为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实施意见》(川医保发〔2022〕2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国家组织第9批药品集采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

联系电话:0839-4205408。


附件: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国家组织第9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情况表


旺苍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

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国家组织第9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情况表

医疗机构名称

考核得分

旺苍县白水镇静乐寺卫生院

73

旺苍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

72

旺苍县妇幼保健院

74

旺苍县高阳镇卫生院

71

旺苍县国华镇中心卫生院

72

旺苍县黄洋镇卫生院

72

旺苍县嘉川镇中心卫生院

71

旺苍县九龙镇卫生院

/

旺苍县木门镇中心卫生院

72

旺苍县普济镇卫生院

/

旺苍县人民医院

82

旺苍县三江镇中心卫生院

73

旺苍县双汇镇卫生院

71

旺苍县水磨镇卫生院

/

旺苍县天星镇卫生院

/

旺苍县五权镇中心卫生院

72

旺苍县盐河镇卫生院

71

旺苍县英萃镇中心卫生院

72

旺苍县张华镇卫生院

72

旺苍县中医医院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