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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 51082102000002号为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警示行业主体、引导合规经营,现集中曝光两起网络餐饮领域典型案例,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
案例一:某卤肉饭店售卖的食品标注信息与实际不一致案
2026年1月21日,旺苍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称其通过外卖平台入驻商家某卤肉饭店购买的矿泉水实为饮用纯净水。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对涉案商家开展核查。
经查,当事人线下在售商品中无矿泉水类商品,其在外卖平台上售卖的矿泉水实为“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当事人网上售卖的食品标注信息与实际不一致,该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2026年1月28日,旺苍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行为,作出当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某老鸭汤锅店涉嫌经营过期食品案
2026年3月2日,旺苍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老鸭汤锅店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厨房操作台放置有1袋已开封的川东滋味牌的香辣蘸料(中辣),6袋煎饼粉(预拌粉),1袋天妇罗粉,均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进行扣押。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同时,该店还存在食品混放、2名从业人员无法提供健康证的违法行为。
2026年3月30日,旺苍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综合作出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